关于核定常州市德安医院新增病房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4-10-09 02:35

  你院《常州市德安医院关于申报新增床位收费标准的请示》(常德[2016]16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7号)和《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立医疗机构病房床位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常价医[2016]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你院实际,经研究,你院新增病房床位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符合病房配置要求的双人间A、双人间B、三人间、四人及以上多人间床位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部分三人间床位因病房配置不完全符合要求,按规定执行40元/床.日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单人间床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医院自主定价,床位设置情况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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